据潇湘晨报2012年3月7日报道:2009年,湖南电力公司长沙电业局举报湖南强晟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喻国强,在代理长沙市电业局(以下简称投诉人)与湖南省长沙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电合同纠纷一案中,将该案执行中投诉人应得到的4717万元案款全部据为己有,要求按照律师执业规范取消喻国强的会员资格,并提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的建议。经审查核实投诉人、被投诉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喻国强被确认存在违规行为,受到取消律师会员资格的行业处分,湖南强晟律师事务所受到公开谴责的行业处分。
(编后;喻国强表示事有出入,并对这一处分不服,准备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