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劳动教养一案,不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2)新行监字第52号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新疆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2011)昌中行终字第0002号行政判决书。
4月18日上午10点10分左右,绍兴市越城区斗门镇坝头丁村,发生一起村委干部殴打村民事件,坝头丁村村委书记丁**指使他人围攻殴打村民钟**,致使其左侧肋骨裂折,并全身多处出血。
我家因爱子产后一日便夭折,而住院生产前做的大量检查全部正常,与医院发生纠纷诉之法院。医院有一页病历,如图所示,法院认定医生签名是事后签名,但不构成伪造病历。我们看下我贴出的法院的解释,再看下我的提醒,大家来评判下这是病历造假吗?
郑州旺淘有限公司坑我1880的血汗钱,公司给我的承若都没有做到,反过来无赖我没有配合他们,没有的事被他们说成有,各种欺诈我们的心,还有各种推脱和威胁的借口。
一个生不如死即将走向绝路,八年前被黑恶势力乱刀残忍砍杀三十余刀,导致四肢关节全部断裂,可公安机关不仅保护凶手近八年,还至今在上级领导督办中弄虚作假,汇假报,颠倒事实,侵害残疾人权力,故意欺骗上级领导、各界人士。
位于车甸村2队车甸南山属于老百姓的耕地和村里的荒地,2010年修瓦五铁路时,郭辉知道这块地会被征用,随后将这块地租给马二,马二在这块地上建了一些樱桃大棚,当时马二租了70多亩,以每亩18400算,应该是128万元,但是到现在也没有分给老百姓一分钱,那么这128万又哪里去了。
依据《辽劳(险)字(1992)141号》文件及关于转发阜劳字(1992)88号文件关于《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及阜政办发《2014》35号文件精神,确保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解决我市县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及困难企业职工法定退休的问题。
我们是张家界市永定区尹家溪镇马口村12组村民,杨自双,男,现年83岁。胡兰英,女,现年73岁。现向上级反映关于张桑高速工程指挥部落实征用林地补偿款事件。
我父亲,刘文阁1960年参军,1968年参加工作,1970年先后两次去海南繁育种子(支边)。回来后一直在开原市林丰乡政府工作,1990年到开原市林丰乡林业站工作,1993年被聘任为事业单位合同制干部,1999年林丰乡领导让提前三年内退。
七年前家住青县的高明在农村信用社贷款数万元,贷款到期后迟迟不予偿还,信用社把高明诉至法院,青县人民法院并于当年判决高明偿还本金及利息,该判决生效后高明拒不履行。
我是辽宁鞍山双台子村村民,我家有个三间房,在没有动迁前盖好的,由于大队原因一直没有给办理房产证,等到动迁的时候动迁办按照有房照给办理的进户手续,可是到大队要房产基地钱的时候大队干部万军却不给我家房产基地钱.
农村农民活适时调整农民土地,对那些没有户口或是死亡的土地拿出来分给那些没有土地的农民,以确保他(她)们有地可种,真正做到农民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土地,因为那是他(她)们赖以生存的土地。
人没有土地